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暨第二季度纪检工作例会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71

6月12日下午,学院在南区118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暨第二季度纪检工作例会。校长特别助理朱灿平,学院领导,党委委员,各系、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党员),师生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会议。党委书记褚建勋主持学习会。

科技传播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郄明清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内容: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郄明清就该章节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

党委副书记王晓燕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内容: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王晓燕就该部分内容展开深入解读,强调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党员同志都要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在讨论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学习内容展开交流。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